祁门县五项举措 推进“阳光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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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郑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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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把理顺部门关系,明确单位职责,作为启动建筑工程政府采购工作的重要基础在我们对工程项目统一实行集中采购之前,工程采购归属建设部门运作,由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统一招投标,这在《政府采购法》出台之前,基本已形成了一种定式。从实际操作来看,经过多年的运转,建管部门已经形成一套比较成熟的工程招投标管理程序。但工程招投标与工程政府采购有着本质区别,招投标只是政府采购执行过程中一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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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阳光工程” 祁门县 工程招投标 政府采购工作 《政府采购法》 招标投标管理 工程政府采购 部门关系 建筑工程 集中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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