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煤矿设备大修周期租赁制管理 |
| |
引用本文: | 马林治.谈煤矿设备大修周期租赁制管理[J].煤炭经济研究,1989(7). |
| |
作者姓名: | 马林治 |
| |
作者单位: | 韩城矿务局象山矿 |
| |
摘 要: | 一、基本含义煤矿设备大修周期租赁制管理的基本含义即用设备大修周期指标考核设备租用单位对设备管理、维修、保养和使用的好坏。用大修费余差额为经济杠杆进行奖惩。具体来讲,凡管理、维修、使用好的设备,其大修周期能够达到规定标准或有所延长。大修周期延长的设备,租赁站不再提取延长期的大修费,作为对设备租用单位的奖励。凡管理、维修、使用差的设备,其实际大修周期必定小于额定大修周期,设备租用单位必须向租赁站交纳大修差额费和折旧差额费。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