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长话帐号是电话用户向电信部门付费结算的特定方式。目前,有些不法分子经常乘隙而入,不断窃用他人帐号从中渔利。对这种利用帐号攫取他人财产的现象,司法部门在处理时颇感棘手。究其原因,在于对我国刑法分则有关条文中使用“财物”一词产生理解上的偏颇。“财物”一词,望文生义,以物质资料为限,因而对窃用电话帐号这种攫取非物质形式的财产的行为虽深恶痛绝,却又感到与刑法条文难以对上号。处理上的彷徨则又导致犯罪分子变本加厉。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对这类问题进行法律思考。我国刑法首篇开宗明义指出,公私财产为刑法保护的任务之一。刑法有关犯罪定义亦明确,不法侵犯公私财产,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