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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首次发文规范“海淘”电商
作者姓名:王振家
作者单位:《光彩》编辑部
摘    要:正"56号文"出台后,那些"蚂蚁搬家"式走私的"水客"将面临严厉打击,但"朋友圈"代购由于传播范围小,尚存在一定的监管难度长期以来,人们理解的"走私"多是指汽车、原油等大宗商品的非法出入境,而对超限额携带化妆品、奶粉、纸尿裤等生活日用品的行为并不在意。近期海关总署出台的一系列规定,很可能对这些超量入境的生活用品给予力度空前的严查。7月23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2014年第56号文件,以下简称"56号文"),明确规定企业或个人通过跨境电子商务方式进行的贸易必须接受海关的监管。7月30日,海关总署又发布《关于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的公告》(2014年第57号文件),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210",全称"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显示出海关对跨境网上交易监管的肯定和重视。

关 键 词:跨境贸易  进出境货物  商务方式  传播范围  监管难度  生活日用品  淘宝  蚂蚁搬家  个人邮递物品  朋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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