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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市房屋拆迁项目招投标的利与弊
引用本文:刘广德.诚市房屋拆迁项目招投标的利与弊[J].中国房地产,2009(1).
作者姓名:刘广德
作者单位:靖江市城市房屋拆迁中心
摘    要:一、拆迁项目实行招投标的有利因素 拆迁项目实行招投标方式确定实施机构,是严格依法拆迁,切实维护拆迁当事人合法利益的有效途径。推行拆迁项目招投标制度,有利于净化拆迁市场,整顿拆迁环境,规范拆迁程序。目前,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拆迁实施公司缺乏监管措施,准入条件偏低。拆迁项目招投标,能促使这些低能力、低信誉的拆迁实施公司完善自我,从提高自身业务技能入手,加强内部管理,优化服务质量。同时,通过招投标,能淘汰一批社会信誉差的拆迁实施公司,达到优胜劣汰的目的。

关 键 词:项目招投标  房屋拆迁  城市  行政主管部门  招投标制度  有利因素  投标方式  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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