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系统经费挂钩办法应改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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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喜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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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西省盂县审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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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自1995年起一直实行地方税收与地税系统经费挂钩的管理办法,文件规定税务部门可按完成地方财政收入的1.5%计提税务经费,对个人所得税、车船税、屠宰税的收入入库数再按30%计提经费。一些税务部门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分税种任务,同时为了本部门得到较多的税务经费,利用政策,在“个人所得税”征收与入库环节大量造假。如:有的在开具《税收缴款书》时采用多联不套写的方法,纳税人下帐联的预算科目填写成“企业所得税”,入金库联的预算科目却填写为“个人所得税”;有的通过《完税证》和《汇解缴款书》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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