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司法解释迫使银行抬高房贷门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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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冯娟.高院司法解释迫使银行抬高房贷门槛[J].金融博览,2005(3):46-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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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冯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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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最高人民法院在最新的《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中明确,对于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这意味着向银行贷款的购房者在无力偿还贷款时,如果该套房屋是其生活必需品,那么银行无权对这套已经抵押给银行的房屋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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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银行 查封 房贷 变卖 购房者 拍卖 生活必需品 民事执行 被执行人 抚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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