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娃哈哈引发的“BRAND BY CHINA”梦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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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光斗.由娃哈哈引发的“BRAND BY CHINA”梦想[J].糖烟酒周刊,2007(15):58-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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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光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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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李光斗品牌营销机构董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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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6年2月29日,娃哈哈与达能达成商标转让协议,中方要使用娃哈哈商标,必须经过合资公司董事会通过。协议中,文字的表述有些拗口,“中方将来可以使用(娃哈哈)商标在其他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上,而这些产品项目已提交给娃哈哈与其合营企业的董事会进行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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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引发 合资公司 董事会 商标 协议 产品 转让 文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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