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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制度与税收法规的矛盾探析
引用本文:何巧白.企业会计制度与税收法规的矛盾探析[J].贵州财经学院学报,2002(6):37-40.
作者姓名:何巧白
作者单位:浙江师范大学商学院,浙江 金华 321004
摘    要:制定企业会计制度的依据是《会计法》和《企业财务报告条例》,它对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等的确认、计量和报告都有其合理的概念依据,体现了会计学科本身的科学性,而税收法规则是从税收角度考虑,具有法学和税收理论依据,二者从不同学科出发,对同一要素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必然会产生矛盾。笔者通过仔细研讨《企业会计制度》和现行税收法规,从收入的确认、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范围和时间,以及资产纳税三个方面揭示企业会计制度和税收法规的矛盾,并提出解决矛盾的办法。

关 键 词:企业会计制度  税收法规  收入  会计确认  增值税  进项税额抵扣  无形资产  计价方法
文章编号:1003-6636{2002)06-0037-04
修稿时间:2002年9月6日

An Inquiry into the Conflicts between Enterprise Accounting System and Taxation Laws and Regulations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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