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令 第4号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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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第一条为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有关法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内部审计是独立监督和评价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以促进加强经济管理和实现经济目标。第三条国家机关、金融机构、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必须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法律、行政法规没有明确规定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内部审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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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内部审计人员 职业规范 内部审计机构 被审计单位 财政收支 财务收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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