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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泽县新农合二次补偿244万元
作者单位:鸡泽县财政局
摘    要:因今年合作医疗基金节余较多,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本县实际情况,鸡泽县于12月份对2007年度参合的住院患者进行了二次补偿。此次补偿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补偿比例为可报费用的40%,补偿范围为2007年度的所有住院患者。截止年底,二次补偿活动圆满结束,该县共为3563名住院患者补偿医药费用244万元。

关 键 词:鸡泽县  住院患者  医药费用  医疗基金  补偿范围  合作  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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