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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与法兼治促进零售终端无假烟
引用本文:朱旻君.德与法兼治促进零售终端无假烟[J].上海商业,2011(15).
作者姓名:朱旻君
作者单位:上海市烟草专卖局青浦分局
摘    要:强调"卷烟零售终端无假烟"的原因 多年以来,始终把"卷烟零售终端无假烟"放在一个很重要的位置,这是有很重要的原因的,首先了解下什么是假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假冒卷烟: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伪造或冒用卷烟产地、企业名称、地址或代号的;国家其它法律、法规中明确为假冒的.假冒卷烟若同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假冒伪劣卷烟:变质变味的;掺杂使假的;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质量不符合现行《卷烟》国家系列标准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生产、经销的;国家其它法律、法规中明确为伪劣的."通过上述表示可以看出假烟的危害性是很大的.目前市场流通的假烟多为假冒注册商标及伪劣香烟.应该说真烟对人的身体健康是有一定危害的,近年来上海卷烟厂不断改进技术手段通过降低焦油含量来减小危害性,但是假烟的生产条件、技术、设备等方面很落后,卷烟质量难以保证,所带来的危害性是相当大的.同时由于假烟是非法生产的,给国家经济上也带来很大的损失,因此国家局、市局始终保持打假高压态势是非常正确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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