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提升基层人民银行事后监督效力途径的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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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勇俊,王海虹.对提升基层人民银行事后监督效力途径的探讨[J].金融纵横,2008(12):67-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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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勇俊 王海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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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人民银行镇江市中心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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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事后监督效力是指事后监督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依据相关的制度,采取适当的监督方式,达到促进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及有效防范和控制资金风险程度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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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事后监督人员 基层人民银行 效力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 监督方式 风险程度 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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