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的试点范围应扩大——访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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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沈刚.“营改增”的试点范围应扩大——访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J].经济,20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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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沈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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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财税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积极构建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财税体制、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初步构建了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财税体制,有力地推动了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保障改善民生.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十六大以来我国财税体制改革进展状况主要体现在两大方面:一是在税制改革方面,包括项目有改革出口退税制度、统一各类企业税收制度、将设备投资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改进个人所得税等;二是在财政体制改革方面,包括项目有创造条件逐步实现城乡税制统一健全公共财政体制、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清理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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