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收入差距问题的财政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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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馨.个人收入差距问题的财政对策[J].现代财经,2002,22(11):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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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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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厦门大学财政系,厦门,361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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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目前个人收入差距程度的判断,不能照搬西方的标准,不同国家不同时期有不同的社会公平标准。计划经济的影响,非正常与非法收入的存在,使得我国社会公众对贫富差距的心理承受度远低于西方国家,因而测度收入分配状态相关指标的正常值、超常值和危险值都应当下调。相应地,我国财政对于个人收入的调节也有着自己的特点和内容。这不是以效率换公平的两难抉择,而是应当通过中性税收制度,来确保“效率优先”;通过政府收费制度的整顿,去压缩和取缔非正常与非法收入,以实现社会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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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 个人收入差距 社会公平 公共财政 税收制度 非法收入 政府收费制度 财政制度 |
文章编号: | 1005-1007(2002)11-0003-05 |
修稿时间: | 2002年10月8日 |
The Financial Countermeasures to the Problem of personal Income Ga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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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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