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运用“拒证规则”巧胜撤销权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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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杭仁庆.合理运用“拒证规则”巧胜撤销权纠纷[J].安徽农村金融,2004(12):67-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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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杭仁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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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上诉人:A公司。第三人:B先生。被上诉人:某行。案由:撤销权纠纷。原审原告某行诉称。1999年12月28日被告A公司法定代表人B先生,将企业名下的房产(混合结构,四层24间厂房,二层4间办公楼)产权变更到B先生个人名下。而该房产是被告的主要财产(当时被告欠原告贷款70万元未还)。2000年8月20日被告向原告申请贷款70万元,用于收回再贷。原告同意后于2000年8月20日向被告发放贷款2笔合计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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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原告 被告 撤销权 上诉人 拒证 案由 告发 企业 贷款 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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