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宣传方案》的通知 工商标字〔2010〕2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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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全面贯彻温家宝总理在11月5日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0〕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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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知识产权保护 假冒伪劣商品 行动方案 宣传方案 专项行动 印发 工商行政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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