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服务机构无权没收假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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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汪登波.商业服务机构无权没收假钞[J].中国技术监督,199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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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汪登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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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前,一些邮局、商店往往将所发现的顾客持有的假钞没收,引起双方争执,这些商业服务机构是否有权这样做? 商业服务机构没收假钞是超越行政权限的无效行为。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人民币真伪的确认机构是银行,假币的没收权属银行、公安部门。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无权没收。但各商业服务部门有协助银行发现、收缴假币的义务。也就是说,一般群众或单位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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