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江苏农产品滥用生长剂将罚款
摘    要:本刊讯记者近日从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获悉,《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经三审后获通过,并定于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规定,农产品生产者不得超范围、超剂量使用生长调节剂,否则将被处以罚款。

关 键 词:农产品质量  江苏省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罚款  生长剂  产品生产者  生长调节剂  安全条例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