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和社会的协同治理——以地方政府创新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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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何增科.国家和社会的协同治理——以地方政府创新为视角[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13(5):109-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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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何增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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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央编译局世界发展战略研究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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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家和社会的协同治理以社会的存在和壮大为前提条件。社会的存在和发展需要有活动空间、权利保障、资源保障和能力保障。研究表明,在上述四大类别的地方政府创新中,目前,能力建设类地方政府创新最为薄弱,空间让渡和资源引导类的地方政府创新也较为薄弱。权利保障方面更重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协同治理迫切需要的结社权、组织内部自治权、意见表达权、社会公共服务行业准入权等权利仍受到种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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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家与社会 协同治理 地方政府创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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