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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颁布1999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作者单位:东劳办
摘    要:根据省人民政府粤府函[1999]405号文和省劳动厅粤劳薪[1999]275号《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精神,市劳动局认真研究并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东府办复[1999]330号),于1999年10月25日向全社会颁布1999年东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决定从原来每人每月350元升至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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