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合工商所执法权限 提高执法效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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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成都市大邑工商局.整合工商所执法权限 提高执法效能[J].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06(9):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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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成都市大邑工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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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成都市大邑工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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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行政执法权限相对集中后,基层工商所只办理适用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按程序向公平交易执法分局移交案源信息,协助做好现场控制及取证工作;协助配合公平交易执法分局查处违规、违法经营行为。这从职能的界定上,工商所工作重心将向市场监管转移。在这种情况下,工商所应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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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基层工商所 执法权限 执法效能 行政处罚案件 公平交易执法 违法经营行为 简易程序 取证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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