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河南、浙江、广东、山西等地今年全面免征农业税
摘    要:河南、浙江、广东、山西等地相继宣布:从2005年1月1日起,全面免征农业税。去年4月,河南省农业税税率由原来的7%降低到4%,加上对种粮农民直补的11亿6千万元,农民负担比上年减少了65%。这一系列政策的落实,调动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2004年河南粮食总产量创历史最高水平,前三季度,河南省农民人均收入达到1603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9.5%,这是1997年以来农民收入第一次实现两位数增长,农民收入的增速第一次超过城镇居民。这次彻底免征农业税,又将使河南全省农民减负29亿多元,农民人均减负38元,会进一步刺激农民种粮的积极性。2001年,浙江省就停征了25个欠发达县的农业特产税。2004年,浙江省四分之三的县市停征农业税,全省农业税从上年的6亿元下降到去年的4000多万元。浙江地方财政增长迅速,为农村税费改革提供了保证。

关 键 词:农业税免征政策  中国  农民收入  粮食生产直接补贴工作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