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业经营在美国的最新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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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青.混业经营在美国的最新发展[J].中国金融,2005(10):64-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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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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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对外经贸大学金融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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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有关分业制与混业制的争论由来已久。自1933年美国《格拉斯一斯蒂格尔法》颁布和实施后,除以德国为代表的欧洲大陆国家继续沿用原有的全能银行模式外,世界范围内有相当数量国家都仿效美国建立起分业经营体制。1999年11月,美国《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以下简称《法案》)通过后,国际银行业受到极大震动,分业与混业的问题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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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美国 最新发展 混业经营 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 全能银行模式 分业经营体制 1933年 1999年 国际银行业 世界范围 分业制 格拉斯 国家 大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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