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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问题研究
作者姓名:李元松  孟昭华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海伦市人民检察院,海伦,152300
摘    要: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在我国社会实行改革开放的巨大变革历史进程中,适应惩治腐败犯罪分子的需要规定的一种新罪。我国1979年刑法中没有这种犯罪的规定.1988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颁布的《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中开始有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有关规定,1997年修订刑法又将其适当修改.纳人刑法第八章贪污贿赂犯罪之中。

关 键 词: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主体范围  客观方面  主观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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