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清产核资产权界定工作的具体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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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刊讯:安徽省乡村集体企业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997年5月15日以皖乡企清办字「1997〕004号文,发出《安徽省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清产核资产权界定工作的具体规定入规定内容如下:为了在清产核资中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逐步理顺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的产权关系,明确产权归属,根据《安徽省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清产核资暂行办法》,现对清产核资产权界定有关工作事项具体规定如下:一、乡村集体企业产权界定的主要任务乡村集体企业清产核资中产权界定的主要任务是:划清乡村集体企业原始投入及财产所有权的归属,规范不同产权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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