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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上海天蓝、水绿、居佳
作者姓名:洪浩
作者单位:上海市环保局
摘    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的"到2000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使本辖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排放总量指标内;全国所有工业污染源排放污染物要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直辖市、省市城市、经济特区城市、沿海开放城市和重点旅游城市的环境空气、地面水环境质量、按功能区划分别达到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的要求,上海市政府于1996年12月发布<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的通知>,并批准实施<上海市2000年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及城市功能区达标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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