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缩小贫富差距与比例税制——个人所得税调节作用的局限及税制改革取向
引用本文:吴菊,王秀勤.缩小贫富差距与比例税制——个人所得税调节作用的局限及税制改革取向[J].中国合作经济,2005(10):49-50.
作者姓名:吴菊  王秀勤
作者单位:1. 安徽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2. 中国人民银行蚌埠市中心支行
基金项目: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项目《个人所得税再分配作用评析及对我国税制改革的启示》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2005sk075
摘    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发展.社会财富快速增长,贫困人口大幅减少。但收入分配不均的情况依然严重,且呈现出日益扩大的趋势。中国的”基尼系数”在1994年就已越过了警戒线.且每年以0.1%的速度在递增。对于这种现象,社会公众、专家学者特别是财政税收界的专家学者大多主张通过累进的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调节高收入者的收入水平,缩小贫富差距,以期实现趋于社会公平的收入分配状态。笔者认为,这种良好的愿望很难实现。个人所得税应以筹集财政收入为首要任务,实行比例税制:至于收入差距的调节,可通过增加就业、提高教育水平等途径实现。

关 键 词:贫富差距  个人所得税  调节作用  税制改革  征管模式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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