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1978—2008年,中国的经济重心以1991年和2003年为界,先后经历了向西南、东南和东北方向移动的三个阶段。为分析重心迁移的主导因素,首先指出了一般的贡献度分解方法在重心法研究中的不适用性及其原因,提出了一种基于夏普里值的、适用于重心法的分解方法。基于此方法,给出了在中国经济重心移动过程中的"引擎"和"逆引擎"省市和地区,并发现:第一阶段重心西移的原因既非西部投资的延迟效应,也非广州发展的副产品,而是由于东北经济发展过缓引起的。第二阶段重心东移的主要原因并未长三角和珠三角的较量的结果,而是西部经济发展速度过缓为主导,辅之以东部特别是长三角地区的快速发展所致。第三阶段重心北移的主要原因也并非"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的效果,而是完全是由西部发展过缓引起的。最后对区域发展政策做出评价,并指出优先发展西部经济是保证中国经济高速均衡发展的关键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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