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正>按照现行法律,商务活动理所当然应当纳税。电子商务是一种以数字通信手段为基础、依靠网络来完成商品交易全过程的经营方式,从商品的浏览、选择一直到订货、付款均采用电子手段进行交易。或从务实的角度看,电子商务的目的就是要实现“商务”的“电子网络化”。因此,从根本上讲电子商务是一种特殊的商务活动。所以对通过电子网络所进行的商业活动予以征税是理所当然的。但为了更好的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和电子商务本身的特殊性所带来的其税收管理的复杂性,使各国政府在电子商务税收问题上都持比较谨慎的态度。可是从电子商务的高速发展历史轨迹来看,我们必须重视电子商务所带来的税收管理问题。 因为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所显示的不稳定性和其脆弱性,也许有的人还在思考互联网经济能否继续发展,电子商务还有没有前途这一重大问题。但是跟踪电子商务发展的历史轨迹,将使我们对事物的整个发展趋势有一清晰的了解。从我国的情况来看,虽然互联网开通较晚,但发展却极为迅猛。到2000年6月底,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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