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审计业务
摘    要: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省审计的审计决定和审计报告,并依据审计意见进行了认真的整改:一是及时上缴了应交财政的违规款;二是成立了由院领导为组长的政府采购小组;三是按照黄省长的批示,与省财政厅联合向全省各设区市、县(市、区)财政局和人民法院转发了省审计厅给省政府的《调查报告》,并就进一步做好全省法院财务管理工作提出了要求。

关 键 词:审计业务 高级人民法院 财务管理工作 省财政厅 审计报告 审计决定 审计意见 政府采购 江西省 省政府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