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乡镇企业财务统计年报制度中有关问题的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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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农业部乡镇企业局计财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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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关于投资不足50%或不控股的企业的统计在联营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与港澳台商及外商合资合作企业中,部分乡镇企业投资或股份少于50%。只要乡镇企业投资或参股起控股或起支配作用,企业设在当地,并在当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隶属于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管理,应由乡镇企业统计。2.关于乡镇企业集团(集团公司)和划分法人单位的大型联合企业的统计如果企业集团(集团公司)的核心企业和成员企业、大型联合企业(公司)的下属单位(分厂)各自分别具有法人资格(通常称一级。二级、三级法人),则这些企业和单位应分别作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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