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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税收服务及其法律救济
引用本文:杨卫红.论税收服务及其法律救济[J].陕西省行政学院陕西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19(2):55-58.
作者姓名:杨卫红
作者单位:杨卫红(陕西省地方税务局,陕西,西安,710002)
摘    要:税收服务是由税务机关向税务行政相对人提供的一种法定服务,其行为的性质是税务机关对于相对人所实施的一种具体的行政行为.纳税人享有税收服务的权利有实体性权利和程序性权利.税收服务行为作为税务机关的一项法定职责,在税务机关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恰当地履行服务的义务时,纳税人有权寻求法律救济.

关 键 词:税收服务  纳税人权利  法律救济
文章编号:1008-827X(2005)02-0055-04
修稿时间:2004年11月8日

Ponder over tax service and legal relief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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