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1世纪,是以知识的创新和应用为重要特征的知识经济时代,是追寻科学技术来拓展人类生存更大空间时代。要“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已确立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中。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再次强调,“营造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浓厚氛围,推动建立学习型社会。”这一顺应历史潮流、富有时代精神的战略构想,是实现新世纪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需要,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同时也是提高广大干部执政能力素质的必要环节。如何将全新的课题和长期的战略任务引向深入,富有成效,是渔业各级行政机关必须认真思考的重要问题。创建学习型机关,应遵循干什么、学什么、会什么的行动原则,设计和选择符合实际工作特点,体现机关特色,能产生实效的学习载体。笔者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的大量活动,就是依法行政,是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它必须不打折扣地、全身心地紧紧围绕宪法规定的“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认真履行宣传、贯彻、落实国家方针、路线、政策的职责,其核心载体就是学法、懂法、执法,自觉做到“心中有法,虑必及法,言必合法,行必循法。”同时还要加强自身的业务修养。海洋与渔业专业知识性强,生僻术语多,技术含量高,而且政策法规涉及面广,既有部门间的协调合作,也有国际间海洋法公约,是一门法规与技术相互渗透和相互作用的学科。21世纪是海洋世纪,是世界强国抢占的制高点,作为渔业工作者,肩负的使命任重而道远,与时俱进积累知识刻不容缓。行政机关作为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其日常活动主要是单方面意思的表示,直接或间接地产生法律上的效力和后果,对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最密切、最具体。在起草文件、接待咨询、制作处罚文书时,要牢记群众无小事,切忌使用“大概”、“也许”等含糊不清,莫衷一是不负责任的态度,更不能夹带个人理解或感情色彩。大家都知道,汉语中,形近、音近、一词多义颇多,例如粮食与食粮、灯船与船灯、海洋与海域、鱼与鱼类,在词义轻重以及适用对象上是有很大区别的,若夹带私人成见,其结果只会酿成悲剧。《三国演义》在描写曹操逃亡留宿成皋时,多疑误解“缚而杀之”是针对自己来的,随将吕伯奢一家8口人全部杀害,造成善良人沉痛冤案。深刻的典故启示,是一面镜子,因此,在语言使用准确性上,特别是在行政执法的自由裁量权的使用上,适用法律一定要严谨,慎之又慎,千万不能马虎大意。法律是一种抽象性社会规则,法律概念具有单一性和固定性的特征,不能完全依靠字面意思理解,因此,大家对学习法律感到困难,不易掌握。实际上,只要我们建立一套法律思维,这些问题就会迎刃而解。首先是要掌握法律的社会性、规范性、目的性、正义性的主要特征,在日常,多注意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以及结合有影响的重大案例实际应用,就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其次要时刻注意法律术语的单一性运用,任何词语都不能代替。如过失、过错、错误的一组相近术语,不能任意扩大和缩小,虽然有内在联系,但量刑上是有严格区别的,而且只能使用一个义项,既前后用词一定要统一。第三是要注意词语的对义性,比如,原告人——被告人、主犯——从犯、合法——非法、债权——债务等,只要我们掌握了这些基本要领和巧门,就能实现自我超越,自我发展,成为复合型人才。瓦房店市渔政管理所文台、刘伟辑录的关于渔业行政执法方面的基础训练读物,对于大家了解本职工作用语,掌握日常的名词解释是很有帮助的。[编者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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