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开审判标准的缺失及其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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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雷 霍文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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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北电力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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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15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2015030304),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实证考察与理论反思”(HB15FX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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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公开审判的根本价值在于实现司法透明,进而保障公众能够对审判活动进行有效监督,以促进司法公正.我国当前公开审判落实不到位的根本原因在于公开审判具体标准的缺失.构建公开审判标准应从对当事人公开和对社会公开两个方面入手:对当事人公开要求庭审过程必须向当事人公开、裁判文书要说理公开;对社会公开的基本要求是保障社会公众(普通公民)的旁听自由和保障新闻媒体采访报道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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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开审判 公开标准 公众旁听权 司法公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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