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立有中国特色的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的体制和形式 |
| |
引用本文: | 郑绍增.创立有中国特色的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的体制和形式[J].福建行政学院福建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6(4):3-6. |
| |
作者姓名: | 郑绍增 |
| |
作者单位: | 福建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
| |
摘 要: |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加强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实现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此,必须从实际出发,结合我国国情,创立有中国特色的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的体制和形式,推进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例》第3条规定:“企业财产即企业国有资产”。“财产”,在英美法系国家和大陆法系国家都是法律意义上的用语,但在用法上有区别。在英美法系国家,财产一词指财产所有权。一个没有形成权利而仅仅是事实上被占有的物,并不是财产。在此意义上,财产与没有…
|
关 键 词: | 中国 国有企业财产 财产监督管理体制 现代企业制度 国家投资 政府分级管理 部门分工监瞽 监事会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