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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畜禽服务中心门市部经营无批准文号兽药案
摘    要:2009年1月19日,某市农林局在辖区内某畜禽服务中心门市部仓库检查时,发现其销售的兽用产品“强力霉素”无兽药批准文号,其标签标示“兽用”字样。执法人员询问了该服务中心负责人,负责人承认:销售的“强力霉素”主要是用来治疗猪、鸡等动物呼吸道疾病,该产品是兽药,没有批准文号,并提供了营业执照、产品入库单和进销货台帐等材料,并签字确认。市农林局认为,

关 键 词:批准文号  服务中心  门市部  兽药  畜禽  经营  2009年  呼吸道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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