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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业会计准则运用实务案例分析(七)
作者姓名:吴得林
作者单位:北京德和会计师事务所
摘    要:三、《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二)新准则重点难点说明1.关于成本模式和公允价值模式。(1)新准则选用的计量模式特点。新准则规定,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继计量有两种模式:成本模式和公允价值模式(公允价值模式与允许用于某些非金融资产的价值重估模式不同。在价值重估模式下,账面金额超出按成本计量的部分应确认为重估盈余。但是,在公允价值模式下,公允价值的所有变动都应确认为损益)。公允价值模式符合投资性房地产的特性,能够较好地反映投资性房地产的市场价值和盈利能力。就我国目前情况来看,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在某些情况下是可以取得的,但考虑到我国的房地产市场还不够成熟,交易信息的公开程度还不够高,公允价值的确认仍然是一个难点,在现阶段的实务操作中容易被作为利润操纵的工具,新准则并没有完全采用公允价值模式。企业应于会计期末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地取得,企业应该采用公允价值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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