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构全责征收社保费的成效及不足
——以厦门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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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亚婷.税务机构全责征收社保费的成效及不足
——以厦门为例[J].产业与科技论坛,2021(2):72-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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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亚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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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9年1月,我国开始统一将社保费交由税务部门全责征收,社保费"双主体"征管格局宣告结束,这项举措将提升征缴的效率、参保覆盖面、收入规模、征管水平,但同时也存在着诸多不足.本文回顾我国社保费的征收历史,对税务部门征收社保费的优势进行分析,并重点选取厦门市2004年5月以来采取税务机构全责负责社保费征缴的模式进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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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税务机构 社保费 全责征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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