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在非货币性交易中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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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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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烟台师范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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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非货币性交易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交易方式,也要遵循商品交换的一般原则——等价交换。然而在非货币性交易中,常常由于交换双方的非货币性资产不等值,一方要以货币性资产给予另一方以补偿,即支付补价。补价对于交易价格的确定没有重要影响,但可能会改变交易的性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指南规定,当交付的货币性资产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或占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支付的货币性资产之和)的比例低于25%,则视为非货币性资产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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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非货币性交易 增值税 会计核算 纳税筹划 账务处理 补价 交易价格 公允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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