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乡"、"商村"的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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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农村经济》编辑部:四川省人大农业委员会、四川省农牧厅市定出版《四川省农民负担管理条例问题解答》一书中《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第十八条乡统筹费由乡人民政府商乡集体经济组织每年底作出当年决算方案"和"第二十一条农村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由乡人民政府商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使用计划"两条中"商乡"和"商村"指的是什么含义,我们很不理解,望解释. 仪陇县农经站仪陇县农经站:来函收悉,现简复如下:按照《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该条例的解释权归属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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