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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增设“前台业务部门负责人”的建议
引用本文:陈旭.对于增设“前台业务部门负责人”的建议[J].中国城市金融,2013(1):66.
作者姓名:陈旭
作者单位: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朝阳支行
摘    要:当前,我行小企业信贷流程中未明确设置"前台业务部门负责人"角色,难以反映负责人对该笔业务的最终意见,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风险一旦形成,在后续的业务操作和贷后管理阶段很难弥补。因此,笔者建议在小企业"四合一"流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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