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农业税不是村组干部的“责任田” |
| |
引用本文: | 仲维华.收农业税不是村组干部的“责任田”[J].乡镇论坛,2003(23). |
| |
作者姓名: | 仲维华 |
| |
作者单位: | 江苏省大丰市刘庄镇三圩办事处 |
| |
摘 要: | 长期以来,我国的农业税一直由村组干部直接向农户收取,农民也把向村组干部交纳皇粮国税看作是天经地义的事。随着我国税制建设的日臻完善,税收征管日趋规范,村组干部代收农业税的行为越来越多地受到人们的质疑。 其一,村组干部收取农业税是一种越权行为。税收是国家和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对于如何征收,国家不仅制定了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也建立了十分严格的执法队伍。但目前农业税的征收却由村组干部代劳,名不正,言不顺。说它名不正,依照国务院的规定,农业税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