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5000元招来的两场官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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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正.捡5000元招来的两场官司[J].乡镇论坛,200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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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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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胡二本是湖南新晃侗族县的乡下人,因杀猪赚了钱,于是一直干屠宰这一行。2001年10月20日中午,他从银行取了5000元钱,去镇里一家小饭店炒了两个菜,因心情烦闷,还喝了半斤米酒,然后把装钱的黑色皮包用捆肉的橡皮绳绑在车后架上,发动摩托车向县城方向驶去。行至离县城约20余里远的木汉乡闪溪村路段时,他回头一看车后架,发现皮包不见了,心里一惊,顿时清醒了许多。5000元钱可不是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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