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不是大陆的“强积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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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武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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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竞争力》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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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强积金”是“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的简称,强积金是与就业有关、强制执行和属私营性质的公积金制度,旨在协助就业人士为退休生活未雨绸缪,累积资金安度退休生活,减轻社会未来的经济负担。根据世界银行“三大安老支柱”的倡议,香港特区政府1995年8月制定《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开始架构强积金制度,由此香港开始建立起由政府管理及由税收资助的社会保障援助计划、强积金计划和个人自愿性储蓄及保险的三重养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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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企业年金 强制性公积金 养老制度 中国 社会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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