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发展乡镇企业的几点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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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裘宗舜.对发展乡镇企业的几点建议[J].老区建设,198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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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裘宗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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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省社联 副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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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的乡镇企业是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体制中的社会主义企业,根据《企业法》的解释,它们是“独立核算的商品生产和经营单位”,既参加商品生产,又参加商品流通。因为“商品”是为了卖而生产的,不是为了自给自足。因此,要发展我省乡镇企业,首先必须革除小农经济意识,冲击满足于陶渊明式的慢条斯理、悠然自得的田园生活的慢节奏。要学习沿海开放地区的那种“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的现代化的快节奏,来提高我们的劳动效率和工作效率。把广大农村的千百万农民吸引到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流通领域中来,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与此相适应,就要改变传统的自然经济观念,树立商品经济观念,改变“重农轻商”,“做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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