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保证金”的效力及法律后果——兼论不法原因给付及其制度构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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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美芳 睢晓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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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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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婚姻保证金"的法律性质为附条件赠与;按照我国相关的司法解释,条件违反公序良俗原则无效则法律行为本身也应认定为无效,但如此处理难以周延地平衡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在我国民法中引入不法原因给付制度,在该赠与行为被宣告无效后,适用不法原因给付规则加以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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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附条件赠与 效力 法律后果 不法原因给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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