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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乱收费不缺禁令缺监管
摘    要:2012年1月4日,国家发改委、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禁止幼儿同向家长收取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与入同挂钩的费用。严禁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亲予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家长另行收取费用。

关 键 词:幼儿园  乱收费  监管  禁令  国家发改委  收费管理  教育成本  特色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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