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四川省粮食局、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卫生厅、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四川省物价局等七部门公布《四川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实施细则(试行)》,对省内粮食收购、销售、储存、运输、加工等经营活动作出规定。《细则》规定了监督检查内容:粮食收购者是否合法;粮食经营者使用的仓储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粮食经营者在粮食经营活动中,是否按规定执行了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和国家有关粮食仓储的技术标准和规范;粮食经营者是否执行了国家粮食运输的技术标准和规范;粮食储存企业是否建立并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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