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企业内部如何划分工资分配管理权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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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德荣.煤矿企业内部如何划分工资分配管理权限[J].煤炭经济研究,198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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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德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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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肥城矿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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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我们的实践和体会,煤矿企业的各层次(矿务局-矿-区队)都应各有不同的管理权限。劳动工资的主要管理权限,应集中到矿务局。但作为独立生产、基本上实行独立核算的煤矿,在具体执行上,在选择和改进内部工资分配形式上,应有较多的权限。区队是基层生产单位,主要任务是抓好安全生产,但在内部工资分配的某些问题上,也要有它应有的权限。这样,多层次不同权限的明确划分和协调一致,既保证矿务局从大的方面有所控制,又要使基层单位有适应工作需要的灵活性,使内部工资分配形式符合各自不同的生产和工作特点,更有效地起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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